依据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有关
逃税罪之相关法律条文明确规定:
涉案纳税人以欺骗和隐瞒等非法手法进行虚拟的报税行为或故意不填写报税表,且其逃脱的纳税金额达到一定数额且占据了应纳税总额的一定比例(即百分之十以上),则该
责任人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同时还将被判
处罚金。
若罪犯的
逃税金额更为巨大且占到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那么他们将接受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审判,同样会被处以
罚金的惩罚。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时间多久,这些
犯罪责任人都无法逃避法律的严厉制裁。
而按照《
刑法》中的有关条款所述,追究
刑事责任的时限通常分为两种情况:
对于法定最高刑期在五年无期以下的罪犯,自其犯下罪行之日起计算,满五年后不再追求其刑事责任;
而对于法定最高刑期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罪犯,自其犯下罪行之日起要度过十年才可免受法律的追究。《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
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
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
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
滞纳金,已受
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
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