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实施
盗窃手机行为的嫌疑人来说,若其所涉行为未达犯罪标准,依据相关规定,其最高可获
行政拘留最多20天的处罚。
然而,一旦被认定构成犯罪,根据法律
法规的限制,其最高将会面临
刑事拘留不超过37天的处罚。
在一般的情况下,对这些涉嫌盗窃手机的人员,警方通常会依法采取拘留措施,期限在5到10日内波动,同时对其处以人民币500元以下的罚款。
而当盗窃行为涉及更为严重的情节时,相关责任人可能需要接受STATE拘留10至15日的惩罚,并有可能受到人民币1000元以下的罚款。
然而,如果这些盗窃者的行为导致其窃得的手机价值或者数量超出了“数额较大”的标准,或者其侵扰其他住户进行盗窃,或者携带武器进行盗窃,亦或是采用趴在地上的方式行窃,那么他们就需要按照
盗窃罪的相关准则进行更加严肃的定罪和量刑处理。
关于盗窃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定义为1,000至3,000元。
此类案件的罪犯将面临3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且还要承担
罚金的责任;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即30,000至100,000元之间。
对此类罪犯,将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还需并处罚金;
(3)最后,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取值范围是300,000元至500,000元。
这类罪犯将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而财产部分将面临罚款或没收的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
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