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获得
缓刑判决后,被告仍然保有在私人企业工作的权利。
然而,在此期间,被宣告缓刑的
犯罪分子需严格遵守以下各项规定:首先,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
法规,同时要积极听从考察机关对其进行的监督;
其次,根据考察机关的要求和标准,如实向他们报告个人的活动状况;
第三,在执行过程中,被告必须严格遵循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各种规定;
最后,如若被告需要离开其居住的城市、县级区域或迁往他处居住,均应事先取得考察机关的核准许可。《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
拘役、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