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处理信用卡逾期问题时,如果持卡人并非出于
非法占有目的,而是由于其他原因造成未按时全额归还
信用卡欠款,那么这种情况仅被视为持卡人和银行之间的
合同纠纷,这并不构成
刑事犯罪。
然而,依照与银行签订的合约规定,持卡人仍需承担对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至于
信用卡恶意透支额度的认定,则是一个相当关键的标准。
根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额度达到五千元及以上,公安机关便有权启动
立案程序。
处罚方面,除承担
刑事责任外,还需要缴纳一笔金额较高的
罚金作为惩罚。
具体来看,第一百九十六条详细列出了
信用卡诈骗行为的各种
量刑幅度,包括:
数额较大者,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处两万元至二十万元罚金;
若
数额巨大或者
情节严重者,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至五十万元罚金;
至于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者,则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同时需支付五万元至五十万元罚金或者被没收全部财产。《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
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