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法律领域,对于所遭受的
财产损害,
当事人有权请求
侵权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停止
侵权行为、排除不当障碍以及消除潜在的危险状况等形式。
当自然人或其拥有的财产陷入了可能导致损害的境地时,他们有资格向法院提出请求,迫使侵权者采取措施以将风险消除。
此外,这些
赔偿责任的方式既可单独适用,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合并使用。《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
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
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
赔偿损失;
(九)支付
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
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