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相关税收
法规规定,针对以一个季度作为纳税周期的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营业税纳税人,月度收入在三万元以内并且符合每季度申报规定的(即每季度收入低于九万元),可以享受到增值税的免税额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23号)第一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可分别享受
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