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借款人生存情况与借据
法律效力之间的关联性并无必然联系。
实际上,影响到借据有效性的根本要素在于其文本内容。
若在借据中明确规定了还款期限的话,则自到期之日起三年内即会发挥出
诉讼时效的效用;
反之,若借据并未设定还款期限的话,则
债权人可在二十年内行使
诉讼权利。
此外,
债务之清偿乃是建立在
当事人正当性基础之上,而非因某一方当事人的离世而自动终止。
因此,
债务人和其债权人的离世本身并不足以使债务自然消亡,也并非让债务消亡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