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影作品
著作权保护期限的相关规定如下所示:
首先,对于
署名权、修改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三项重要权利的保护期限,则无需进行计算,通常来讲是给予
永久性的全面保护。
其次,对于那些不属于上述三种情况的其他影视
著作权们来说,其保护期限为整整50年。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关于发表权的规定截止日期为在作品创作完成之后的第50个周年纪念日即每年的12月31日前。
而对比之下,除发表权之外的其他各项权利,则将根据作品首次公开发表之日起计算,在第50个年度年末结束。《
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三条
法人或者
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视听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