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乘马匹在
遵守交通规则且未对交通产生影响和干扰的情况下是合法的行为,但仍然严禁其在
高速路上行驶。
就驾驭畜力车而言,则必须确保所用牲畜为经过驯化的品种;
而在穿越道路之际,驾车者务必远离车辆并亲自牵引牲畜前行;
同时,在停车离开车辆期间,驾车者还需将牲畜进行栓系处理。
对于行人、
非机动车辆、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等车辆,以及设计最高时速低于每小时70公里的
机动车来说,是被明确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六十条
驾驭畜力车,应当使用驯服的牲畜;驾驭畜力车横过道路时,驾驭人应当下车牵引牲畜;驾驭人离开车辆时,应当拴系牲畜。
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
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