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认其是否构成强而为之劳罪时,需根据以下几个法律特征进行判断:
首先,被告人主体身份必须确定为用人单位这个特定的罪犯群体;
其次,必须证明被告人均对其
违法强迫他人的行为怀揣有明确的故意心理;
再者,
受害人的身体自由及国家的劳动管理规律需被该行为侵犯成为该罪行的
犯罪客体;
最后,从客观角度看,被告人事先或事后缺乏对相关劳动管理规定的尊重以及执行,通过直接的
暴力手段或者其他形式如
威胁他人或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等方式,强迫他人从事劳动力活动,若此类行为足够严重,即可被定性为
强迫劳动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以暴力、威胁或者
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