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提供两个可供您选择的方式来偿还
逾期欠款,分别是:
账单分期和最低还款。
其中,最低还款无需额外支付手续费用,但请注意,因为它不能享受免息期,所以若是在最后缴款日之前只还清了最低还款额度,而未达到全额还款,那么就无法再享受到免息还款期的优惠待遇了。
另外,若你希望能够减轻自身的还款压力,我们鼓励你向所属银行提出账单分期或消费分期的申请。
在此过程中,您需根据自己的实际还款能力,慎重地挑选合适的分期期数。
这种方法不仅不会对你的信用记录产生任何不良影响,而且相较于最低还款所需缴纳的利息,银行收取的分期手续费通常更为合理。
关于“恶意透支”这一定义,即指持卡人出于非法拥有并占有的意图,超过了规定的最高限额或是规定期限进行的透支活动,且经过发卡银行进行多次
催收之后仍然未予归还。
针对此情况,我们建议你采取以下几个行动步骤:
首先,主动与银行取得联系,积极协商拟定还款计划;
其次,真诚而明确地表达你的还款意愿,确保让对方感受到你的合作精神;
再次,务必时时维护相关的
证据资料,以便将来可能发生争议时使用;
最后,如若你的
信用卡已经出现逾期现象,可能会导致个人的
征信记录产生污点,请你千万不要忽视或采取消极应对,而是应立即积极采取正确的补救措施。
对于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或问题,我们鼓励你随时联络专业律师进行详细咨询。《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
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