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六十五条的明文规定,对于遭受
有期徒刑以上严厉惩罚的
犯罪分子们来说,一旦其
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得到赦免之后的五年内再次触犯应受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惩处的罪行,将被认定为
累犯并从严惩罚。
唯一例外的情况是,若为过失
性犯罪以及犯罪者尚未成年(年龄
未满十八周岁),则不视为累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
从重处罚,但是
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
假释的犯罪分子,从
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