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
刑法相关明文规定,对于已构成
贪污罪认定为既遂的犯罪分子,通常应给予如下惩罚:
即长期剥夺自由,同时施以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处
罚金之责。
然而倘若其贪腐金额庞大且存在其他严峻情节,则将面临更严厉的
刑罚——服刑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与此同时进行罚金或没收所犯罪所得财物的处罚。
而当贪腐行为已然伴随着巨额财产损失以及其他极为恶劣的情节时,则应受到更加严酷的惩处:
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并且在服刑期间同样需要缴纳罚金or没收所有
贪污所得。《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