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驾驶电动车遇到紧急刹车导致
追尾事故的情况下,请您务必立即紧急刹车,确保车辆停止,同时对现场进行妥善保护。
若不幸酿成了
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作为车辆驾驶者的您,有责任和义务立即采取行动,抢救受伤人员生命垂危,并且尽快向在场的交通警察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告。
同时,为了避免现场
证据的遗失,对于因为抢救伤员而必须变动现场的情况,还恳请您在事后于现场标注好相关位置信息。
在整个
事故处理过程中,我们衷心希望您能够得到热心的乘客、过往车辆驾驶人和路过行人的帮助与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
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
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
财产损失,并且基本
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