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所规定之
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包含有:
首先,当公民的人格尊严以及人身自由等基本人权受到非法损害时,来给予其合理的救济和
赔偿请求权;
其次,若存在以损害公众利益及社会公德为基础,
侵犯他人隐私权或其他人格权益的情形,则受害者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向行为者提出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要求;
最后,当公民不幸离世之后,导致其亲属受到严重的精神伤害与痛苦之时,死者的
近亲属也享有基于相关法律依据而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
精神损害的,被
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
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