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乘出租车途中不幸遭遇交通事故,为了明确
赔偿责任的归属问题,首先需要明确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情况。
根据责任划分可以区分为以下两种具体的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驾驶员具有导致事故发生的
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或者是同等责任,那么此时,驾驶员所在的出租车公司以及事故的另外所有责任方就必须共同承担起侵害乘车人员人身权利或
财产权益的
侵权责任,因此,这两者都将成为
民事赔偿的主体;
另一种情况则是,当事故完全由其他人负责时,出租车驾驶员对于事故并没有任何的责任,这时,侵犯乘车人员合法权益的责任就应当
由他人来承担。
然而,这种情况又可能会引发侵权责任和
违约责任之间的冲突,所以出租车乘客可以选择向他人提起
侵权诉讼,或者是以
合同违约为由寻求出租车公司的补偿。《
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