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涉及严重
违规行为而引发的交通意外导致
人员伤亡时,将会触犯我国法律中的交通
肇事罪名。
根据相关规定,这种
违法行径将需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
所谓交通肇事罪,具体而言是指向公众和其他商业机构或个人实施非法交通行为,引起
重大交通事故,从而致使他人受到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或者对
公共财产以及他人财产造成了不可估量的重大损失,从而被迫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行为。
当
交通肇事案件中所涉及的情况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便需处以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之
刑罚:
即在交通事故中导致一人或多
人死亡,或受伤人数达到三人及以上,且事故
责任人必须负责事故的全部或
主要责任;
或者在同样的交通事故中造成三人及以上的人员死亡,亦或是负有整个事故的同等责任;
或者是造成他人财产或公共
财产损失,并且负有事故的全部或主要责任,但却无法
赔偿金额达到三十万元人民币以上。《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
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
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