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费方式(一)在
侦查阶段提供法律服务、
代理申诉、控告和申请事项的收费标准如下:
每项服务收费范围为人民币1500元至10000元不等;
(二)在
审查起诉阶段的收费标准:
每项服务收费范围为人民币2000元至10000元不等;
(三)在
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
每项服务收费范围为人民币3000元至30000元不等。
如代理
刑事自诉案件或者作为
被害人代理人,则根据上述标准适当降低收费。
2.计时收费标准代理
刑事、民事、
行政诉讼案件以及代理各类
诉讼案件申诉的计时收费标准为每小时人民币200元至3000元不等。
3.收费说明(一)对于
刑事案件中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数个
罪名或数起
犯罪事实的情况,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进行计件收费;
(二)对于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的
民事诉讼部分,应按照
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三)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应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对于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经过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
协商一致,可以在不超过规定标准5倍的范围内协商确定收费。
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认定标准及相关办法将由本市律师协会另行制定并上报本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五)除非另有明确指示,以上收费标准均指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
若单独代理
二审、
死刑复核、再审、
执行案件,则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执行。
曾经代理过前一阶段的案件,从后一阶段开始,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
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
债务,又构成其他
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
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