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盗窃罪之数额认定基准,具体标准如下:
1)失主被非法侵占之私人财产价值达到较小规模(即一千元至三千元人民币)时,可作为入罪起点。
2)当失主被非法所得财物价值达到较大规模(即三万元至十万元人民币)时,应视为犯罪行为已达到“数额巨大”级别。
3)如果失主被非法侵占之财物价值达到极高水平,达到惊人的大规模(即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人民币)时,将被视作犯罪行为已经触及到“数额特别巨大”级别。
各省市自治区以及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有权根据其所
管辖区域的实际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环境,根据上述规定之数额范围内,制定出适用于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
对于
盗窃公私财物之案件,如数额达到了较大标准或存在其他多次进行盗窃、进入他人住宅行窃、随身携带有武器进行盗窃、扒窃等恶劣情节,则会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同时还可能会收到
罚金的处罚;
当盗窃数额重大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时,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并且需要支付罚金;
而当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它特别严重性质的情况下,更是可能面临着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的严厉审判结果,同时也可能会被宣布没收全部或部分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