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期限应自办理相关
取保候审手续之日起开始计算。
根据法律规定,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涉及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取保候审需要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而对于
监视居住的期限则不得超过六个月。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取保候审还是监视居住期间,都不得中止对于案件的侦查、
起诉与审判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
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
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