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帮信罪所获得的2000元利润,虽然并不算特别严重的情况,但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仍无法被认为构成帮信罪。
因为,帮信罪通常的
量刑标准为
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且需要承担相应的
罚金处罚。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若涉及到单位触犯此项
罪名,则会对该单位进行罚款处理,同时也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
直接责任人,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如果存在上述两种行为,且同时还构成了其他
犯罪,那么就应该按照处罚较重的那一种来确定罪行。
要判定是否构成帮信罪,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首先,
犯罪主体方面要求为一般的自然人或
法人。
其次,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为之,也就是说,
行为人必须明确知道自己正在为他人实施的信息
网络犯罪提供帮助。
再次,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有效管理秩序。
最后,客观方面表现为通过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手段,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且情节较为严重的行为。
关于情节严重的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1.为三个及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2.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以上的;
3.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4.
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的;
5.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
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
行政处罚,之后又继续从事此类犯罪活动的;
6.被帮助对象实施的
犯罪行为导致了严重后果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
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