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范,倘若我们在知晓他人意图利用信息网络进行不法活动的前提下,为他们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方案、网络存储空间以及通讯传输等全方位的技术支持,或是为其提供包括广告推广及支付结算在内的各种便利协助,当以上这些行为达到一定程度的严重性时,将酿成“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对于此类
违法行为,
司法机关将给予严厉惩罚,即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还可能面临额外的
罚金处罚,若是
累犯更是将被
禁止适用缓刑与
假释制度。
针对单位涉嫌同样罪行的情况,则参照上述个人
犯罪案例,对涉案单位施以罚金处罚。
除此之外,还需对单位中对此次犯罪事件负有
主要责任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
直接责任人按照第一款所言,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若以上述两种违法行为与他种犯罪行径同时并发,那么将依据处罚最为严峻的相关规定,来确定罪犯应承担的
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四条
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
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
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
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
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
抢劫、
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
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