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信用卡逾期三个月是否需要承担
刑事责任这个问题,答案并非肯定的。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只有当恶意透支达到人民币一万元及以上的标准时,我们才有资格对此类案件进行
立案处理,并追求其刑事责任。
然而,如若恶意透支的金额相对较小,通常情况下,我们只需要您承担相应的民事还款责任即可。
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出于
非法占有的目的,超过了规定的时间或者期限,且经过发卡银行两次
催收之后,超过三个月仍然没有归还欠款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公安机关立案之前,您已经全额偿还了所有透支款项和利息,而且情节显著轻微,那么依据法律规定,我们可能无法对您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
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