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的
信用卡出现
逾期未还情况,其严重影响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点:
首先,这将导致您需支付高昂的
逾期利息以及
滞纳金;
其次,该行为将产生对个人信用记录的严重负面影响;
再者,银行方面将会实施催缴行动,并有机会因此引发
刑事诉讼问题。
为了尽可能减轻或避免这类风险针对该情况,我们推荐如下处理方法:
第一种是,若持卡人因疏忽而忘记还款,并且在发现此事之后能及时进行财务安排以全额结清欠款,那么不妨通过拨打银行客服热线的方式向信用卡中心进行告知,表明您并无故意
拖欠债务之实情。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
欠款逾期天数的长短不同,银行可能会决定宽松处理,不计为不良信用记录统计范畴之内;
第二种可能性,当持卡人因为诸如失业、疾病等意外情况而陷入经济困境无法按期偿还信用卡账单时,建议在还款期限截止前主动与银行信用卡中心联系,阐明当前的经济状况,表达出自己并非有意拖欠债务之意愿,同时申请延期还款或选择分期付款方式来缓解负担;
第三种情况,当持卡人在申请延期还款过程中,主动向银行表明自身情况,银行方面一般也会考虑予以批准。
届时,合作双方将共同协商并达成一个双方均能够接受的还款计划。
采取此种方法,银行方通常会放弃记录持卡人的不良信用记录,然而需要牢记的是,不论是否申请延期还款成功,都必须严格遵守约定还款日期,以免陷入更大的经济难题之中。《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