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
专利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于
专利侵权行为,应按照如下方式进行合理的
赔偿额度计算:
对于侵犯
专利权益的
赔偿金额,应以受害方实际所受损失,或
侵权方因侵害行为所得利益为准绳加以衡量;
若受害者损失与侵权方获利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可参照已有
专利许可
使用权的费用标准,并按适当比例拟定赔偿数额。
此外,若存在恶意侵犯专利权益且情节较为严重的情形,赔偿金额可在前述方法确立的数额基础上再向上追加最大至五倍的额度。
同样地,若受害者损失、侵权方获利以及专利许可使用权费用无法得到确切界定,则法院有权依据专利权类型、侵权行径的性质及情节等多重因素综合考虑,制定出一个合理范围在人民币三万元到五百万元之间的赔偿额度。
当然,此赔偿额中还需包含受害方为抵抗
侵权行为所投入的合理成本支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至第三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