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出于善意搭载他人时,不幸遭遇了交通事故,对于责任的承担情况我们有以下几点说明:
首先,假如好心人士与搭乘者在事件中均有过错,那么根据过错相抵的原则,责任将由双方共同承担。
其次,若事故纯属搭乘者故意为之,便应当豁免好心人士和司机的
赔偿责任。
再者,若交通事故是由于其他来往车辆的原因,那就应由对方车辆承担
损害赔偿责任,善心人士无需对此承担
损害赔偿的
连带责任。
此外,倘若交通事故是由于善意人士的严重过失引起的,尽管他仍需负起损害赔偿之责,但通常并非全额
赔偿,具体赔偿数额需要依据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来裁量决定。
最后,倘若交通事故确实源于善意人士本身的失误,则应该减轻他们的赔偿责任。
实际处理交通事故的步骤如下所示:
第一步,向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报告;
其次,交通管理部门会立即派员前往事发现场进行处理;
接下来,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调查取证制作
交通事故认定书;
紧接着,若找到责任车辆,交通管理部门会对相关
责任人进行
行政处罚;
最后,交通管理部门还会负责调解损害赔偿事宜。
以上就是关于好意搭载他人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承担及处理流程的详细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非营运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
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