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并无明确规定串通销售非法
商标的
刑事责任,而仅仅涉及到与之相关联的非法制作
注册商标标识的
犯罪行为。
根据该法条,明知是
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仍进行销售活动的,其中情节较为严重者,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同时还可能被判以
罚金刑;
若情节恶劣至极,其法律后果将更为严厉,需要面临最高十年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的罚金
刑罚。《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