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法定最高
刑罚为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时,
追诉时效期为五年;
2、而当法定最高刑处在大于五年但不超过十年区间的情况下,此时的追诉时效则设定为十年;
3、在法定最高刑罚为超过十年但不超过二十年之间的,其追诉时效将长达十五年之久;
4、然而,当法定最高刑罚达到或超过二十年的无期
徒刑与
死刑境界线,追诉时效期也相应延长至二十年;
5、在追诉时效制度中,主要作用在于对尚未被揭发的
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同时对于已被确知的
犯罪事件以及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
违法行径,将不受追诉时效的约束和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