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紧急状态下的自卫措施并造成他
人死亡的情况下,只要其强度没有超越导致该结果的必要限度,那么即无需承担
刑事责任和受到惩处。
若在当前存在谋杀、蓄意伤害、
抢劫、强奸、
绑架等严重危害个人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其他形式的
暴力犯罪活动中,采取必要的防护行动,致使不法分子丧失生命或健康,这种情况并不视为
防卫过当,进而无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也就是不会遭受牢狱之灾。《
刑法》第二十条
【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
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
处罚。
【
特殊防卫】对正在进行
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
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