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工程欠款通常属于民事范畴的争议,并无理由进一步升级为
刑事犯罪行为。
然而,若涉及的
工程款实际上是
劳动者薪酬,或者在
拖欠工程款项的过程中已被法院判令偿还,且被判定者未能按期履行相应义务的话,那么这两种情形便可能分别构成拒不支付
劳动报酬罪及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在此,我们需要特别提醒您,关于工程款被恶意
拖欠的相关事宜,以下几点值得关注:
首先,应当及时进行交涉与
追讨。
交涉与追讨的方式多种多样,包括口头沟通以及书面文件等形式均可采用。
尤其是在当今通信技术与交通运输日新月异的时代背景下,及时采取有效的交涉与追讨措施,将有助于尽早解决问题,从而降低施工企业可能面临的
经济损失,同时也有利于维护双方继续
履行合同的权益;
其次,应尽快收集相关
证据材料。《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
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
拒不执行,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