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遇交通事故中对方承担
主要责任却未作出
赔偿,可采取以下合法有效的途径进行维权索赔:
1.次要责任方应主动与主责方进行友好沟通,并达成双方依据责任比例协商赔偿事宜的共识;
在处理此类交通事故的责任判定过程中,应严格遵从由交管部门出具的
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唯一的评价标准;
2.若双方
当事人无法通过自行协商达成一致观点,则可考虑申请交管部门进行介入调解,争取通过调解形式形成赔偿协议;
3.如仍未能通过其他渠道妥善解决,则最后可向法院发
起诉讼,要求被诉方即主责方履行赔偿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
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