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产
伪劣兽药罪的法学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
从犯罪的主观因素来看,本罪在主观方面明显具有故意性。
第二,从
犯罪的主体角度分析,本罪的
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这点值得注意。
第三,从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来说,国家对于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以及农业生产都受到了严重的威胁。
最后,从犯罪的客观方面来看,其表现形式为违反了生产管理
法规,生产出伪劣兽药,从而导致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
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
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