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的严格要求,代他人追偿欠款的行为本身并不构成
寻衅滋事罪。
然而,如果在执行
追债过程中存在
故意伤人或
非法拘禁等
违法行为的话,那么就有可能构成更为严重的故意
伤害罪或非法拘禁罪。
具体来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若
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导致受害者重伤,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
致人死亡或者采用极其残忍手段致使受害者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的,则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甚至
死刑。
此外,对于本法另有规定的情况,应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同样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
若犯罪嫌疑人在拘禁过程中有殴打、
侮辱等恶劣情节的,将依法
从重处罚。
若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导致受害者重伤,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致人死亡的,则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外,若犯罪嫌疑人使用
暴力致人
伤残、死亡的,将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若为索取
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也将依照上述条款进行处罚。
最后,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上述三种
犯罪行为的,将依法从重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