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案物品不涉及任何
财产权益则每件收取费用在人民币800元到10000元之间;
若是涉及到财产权益的
纠纷,则每件需支付基础服务费为人民币1000元至2000元。
而对于争议财产标的额大于1万元者,按照以下比例分段累计计算其收费金额:
在10001元至1000000元的区间,收费比率为百分之五至六;
而在1000001元至1000000元的区间,收费比率为百分之四至五;
在1000001元至5000000元的区间,收费比率为百分之三至四;
在5000001元至1000000元的区间,收费比率为百分之二至三;
在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的区间,收费比率为百分之一至二;
50000001元及以上部分的收费比率为百分之零点五到一。
(二)在
诉讼程序中的
审查起诉阶段如果涉案物品无财产权益,那么每件所需收取的费用是人民币1500元至12000元不等;
但是当涉案物品涉及到财产权益时,其所需支付的费用将依照
代理涉及财产权益的
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七成为准,且最低支付额不得少于人民币2000元。
(三)在审判阶段中,若涉案物品不涉及财产权益,担任被告
辩护人需支付每件人民币2500元至20000元不等的费用;
但是当涉案物品涉及到财产权益,其所需支付的费用将依照代理涉及财产权益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
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
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
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
申诉和控告、
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
自诉人、
被害人的
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
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