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
刑事诉讼过程中,
犯罪嫌疑人均可自行
申请取保候审,但须满足相关
取保候审的条件方可获准。
2.对于身患严重疾病或正处于孕期以及哺乳期的妇女,或者罪行相对轻微的人员,若发现其存在上述情况,则可依法采取取保候审的
强制措施。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对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
(1)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2)可能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的;
(4)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审理完毕,需要继续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的具体执行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
对于
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
盗窃金额大小或次数多少等因素,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
处罚,同时还需承担
罚金责任;
如果盗窃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严厉惩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
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