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必须指出,在中国
刑法体系中,关于
交通肇事行为的法定
刑事责任的最长时效通常为五年。
若相关罪犯因涉嫌此罪行被提
起诉讼,其最多可享有的抗辩期限即为十年;
然而,假如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
侵权行为可能导致他们面临的最严重判罚达到了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那么他们的
诉讼保护期将延长至十五年。
详细来说,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明确规定,对于涉及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有期徒刑的案件,自
犯罪之日起未经十年将会被宣布撤回追诉。
与之相似地,对于交通
肇事罪这一特定
犯罪类型而言,其法定最高刑定格在七年以上,因此对应的
追诉时效也相应设定为十年。《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
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
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
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