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者通常需要在本地区的看守所进行监禁。
刑事拘留行为也常被称为先行
拘留,乃是公安机关为了应对那些应该予以
逮捕的
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法律规定的紧急状况之下,临时性地剥夺他们的人身自由,将之收押到看守所进行严格监管的一种强硬手段。
在此阶段,除了要求委托的律师能够与拘留者见面外,其他任何人都无法进行探望,但是可以给拘留者送去必要的生活用品以及支付生活费用。
直至
诉讼案件的判论结果得到明确且依法生效之后,
家庭成员才能够对拘留者进行探访。
从
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带走进行
羁押起,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即
立案侦查阶段、
审查起诉阶段以及法院审理阶段。
无论在哪一个阶段,家庭成员都无法对嫌疑人进行探视,必须等待审判结果得到依法明确且生效之后,方能恢复探望权利。
值得重视的是,自立案
侦查阶段开始,嫌疑人便可以选择委托律师作为
辩护人。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具有许多特权,比如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代为
申诉或控告,申请改变
强制措施等,也可以向警方申请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及的罪行种类和相关案件具体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发表建设性的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