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矿产资源法之规定,对于未经授权即擅自进行采矿作业,非法侵入国家划定的矿区或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矿区以及他人正在使用的矿区区域内进行采矿活动,或者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就违规开采国家宣布实行特殊保护的特定矿种者,若此类行为
情节严重的,将面临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之
刑事惩罚,同时还需现场缴纳
罚金;
而若其
违法情节极其严重的,则应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刑罚,同时还须承担缴纳罚金的
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