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获取到的一方
婚前财产仍被定为其独有资产。
在决定步入婚姻殿堂之前,如果存在一方已经购买并支付完全部
购房款项且取得
房屋所有权的情况,无疑这处房产将成为该方的婚前财产,归属于他或她本人所有。
2、然而,若婚后该处房产的所有权名义上被登记为夫妻双方共同持有,那我们便可以理解为是对夫妻二人的赠与行为,这样一来,这处房产应当被视为
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对待。《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获得的
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