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对于故意损毁公私财产的情况,若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者,应当予以
立案侦查:
首先,凡造成公私
财产损失达到或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
其次,多次破坏公私财产累计达到3次及其以上者;
再次,联合组织三人及以上人士进行公开且大规模地毁坏行动的;
以及最后,若涉及其他严重事项。
同时,根据法律
法规,对于故意损毁公私财产这一
违法行为,若是
数额较大或是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罚金;
若
数额巨大或是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则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特殊情况下,倘若
当事人的行为并非以毁坏财物为目的,而是通过实际控制他人财产实现自己的目的,那么这种行为本质上是利用和处置财产的手段,在满足
职务侵占、
贪污、
盗窃诈骗等
犯罪构成要件的前提下,应当归结于相关的罪行并据此
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