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单纯的索赔请求本身并不构成敲诈,同时,过度的索赔主张也不应归类为敲诈。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我们需要从多个层面来判断是否构成了
敲诈勒索犯罪:
首先,本罪所涉及的法律客体并非单一,它既损害了
公共财产和
私人财产的所有权,又危害到了他人的人身权利以及其他各种合法权益;
其次,从客观角度来看,本罪的行为方式主要表现为
行为人采取威胁、要挟、恐吓等手段,强迫受害者交付财物,例如通过威胁将进行杀人、伤害、揭露
个人隐私、破坏财物等行为来恐吓对方;
再次,本罪的
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年满法定
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
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
犯罪嫌疑人;
最后,从主观方面看,本罪的犯罪心态表现为直接故意。《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
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