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诈骗罪所涉及、涵盖的重要事实和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首先,
行为人的
犯罪行为所涉侵犯的客体应当是他人拥有的财产,具体而言便是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这一性质。
其次,从客观角度观察,这种行为通常表现为行为人采取欺骗、
欺诈等手段(方式包括但不仅限于在事实基础上进行虚构,或对某些真相予以掩饰)来获取相当数量的公共或
私人财产。
第三个要点在于,作为实施此类
违法行为的主体,行为人必须是一般的公民或
法人组织,而不能是法律规定的特殊主体。
最后,从主观层面分析,行为人在整个过程中必定持有明确的故意心态,也就是说其必然知晓自身行为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并愿意为之承担责任。
而在这里我们所提到的“欺诈”,其实质则是指行为人为诱导、误导他人做出错误的决策而故意提供不实信息或者故意隐藏真实事实,使得对方在误解的状态下做出决策。《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