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与普通民众的联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即在人身关系上以及在财产关系上。
具体来说:
(1)人身关系层面:
这部分主要涉及个人身体、康健状况、姓名及尊严等由公民自然产生的基本要素,且与公民享有并行使的各类民事权益息息相关。
《民法典》赋予了每位公民在人身关系上的种种权益。
(2)财产关系层面:
《民法典》中所规定的财产关系,主要是指在平等主体间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之间,通过自愿协商所形成的、受到价值规律制约的经济关系。
这种关系涵盖了经济关系的建立、变更以及消亡等各个环节。
其主要表现形式包括对财产的支配权、占有权以及财产的流转关系。
根据不同的特性,财产关系可进一步划分为静态财产关系和动态财产关系两大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