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请尽快地归还您所欠款项,在所有
债务都得到妥善解决之后,恳请您前往相应的银行机构开具一份清晰明确的结清证明,如此便可使您手头握住一份具有权威性的凭据,清楚证实您已无任何
拖欠费用的问题,只待五年时间过去,相关记录自然会被消除。
为了能够尽可能地减轻因列入黑名单而对您个人信用产生的不良影响,我们诚挚地建议您在未来进行
贷款申请时,附上一份详尽的书面解释,详细阐述导致您之前欠款的具体原因,同时表达出您坚决改正错误,
保证不再重蹈覆辙的决心和态度。《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
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