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行驶证与驾驶证不慎遗失,
当事人应立即前往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机关办理补领手续。
在申请补发
机动车行驶证过程中,需遵循的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作为申请人,您有义务亲身赴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其次,您需要向车辆管理机关提交各类所需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机动车所有者的
身份证明文件副本以及正本、机动车登记证书、汽车照片等相关证件。《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
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
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