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进入他人住所进行
盗窃行为而言,无论此类活动发生的事项数量如何,亦或是被盗物品价值的高低,均应予以严厉打击,追究其相应的
刑事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
入户盗窃不仅严重侵犯了公民的合法
财产权益以及个人居住空间的自由权利,并且极有可能激发诸如
抢劫、杀人、强奸等性质恶劣的
刑事犯罪事件,从而对公民的人身安全与生命健康构成重大威胁。
正是出于对
入室盗窃这一高风险行为的深刻认识,以及强化对人身财产权利保护力度的现实需求,故而我国
刑法对此项
罪名进行了相应修正。《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