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有资格获得
减刑,您需要符合以下几个具体的条件。
首先明确的是,如果有人因为严重触犯了国家相关法律而被判处
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等严厉惩罚,在服刑的过程中,如若能够严格遵循狱中的各项规定和纪律,展现出深刻的忏悔意念并积极主动地接受改造,表现优秀者或者有突出
立功表现者,便可向司法机构提出减刑申请。
其次,对于那些被判处
罚金与
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他们所受到的限制亦不能低于其原定刑期的一半。《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
管制、
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
限制减刑的
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
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