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
【
破坏交通工具罪、
破坏交通设施罪、
破坏电力设备罪、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对诸如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以及易燃易爆设备等进行故意毁损行为,一旦导致严重后果产生,将会面临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
死刑的严厉处罚。
如果属于
过失犯罪情形,无论是故意还是疏忽大意,都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情节相对轻微,则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拘役。《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