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的
量刑制度需要根据被判
受贿者所受贿赂的具体金额进行深入分析与判断,这是因为
受贿金额不同导致了量刑结果的差异性:
1.当受贿金额介于三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时,应将其判定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中所提及的“
数额较大”定义,进而依据法律规定予以相应的
有期徒刑或
拘役惩罚,同时处以
罚金;
2.若
贪污或受贿金额超过二十万元且未达到三百万元界限,则应视为符合“
数额巨大”的定义,依照法律将被判处至少三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期限的有期徒刑,同时伴有罚金或
没收财产的
附加刑罚;
3.如果贪污或受贿金额高达三百万元及以上,那么就必然符合“
数额特别巨大”的定义,依照法律规定将面临最低十年(含)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若是
情节严重或者危害程度极高、对社会产生极为恶劣的影响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带来极其惨重的损失的话,这类情况还可能被
判处死刑;
4.然而,在此类情况下,若贪污、受贿金额特别巨大,犯案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端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带来了极度严重的损害,则有可能被宣告
死刑。《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
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