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
债务人拖欠款项并不愿意偿还的情况下,
债权人首先应设法评估及理解对方未能履行
债务偿还义务的相关原因和事实因素,然后在此基础上同债务人进行诚恳而客观的协商,尝试共同构建一个合理并具有现实操作性的债务偿还方案。
若对方确实存在故意拖欠债务且恶意行为明显的情况,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出支付命令请求或正式提起
民事诉讼。
待法院作出最终判决后,倘若债务人仍然未能按时归还所欠债务,债权人可以依法
申请强制执行。
另外,为避免
诉讼时效过期导致无法
追讨欠款,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
欠款偿还问题应时刻保持关注,适时地提醒债务人履行相应的债务偿还义务。
如果债务方多次拒绝执行债务偿还义务,债权人可以持借据前往公正合法的法院提起
诉讼请求。
若无视法院的最终判决而持续未归还欠款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申请实施
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
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
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
起诉讼或者
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
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
欠条等
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
法律关系存在的
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
裁定驳回起诉。